滕州市城鄉水務局簡介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 |
0632-5691310 |
電子郵件 |
tzswjbgs@zz.shandong.cn |
辦公時間 |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 |||
辦公地址 |
山東省滕州市學院東路2199號 | |||
主要職責 |
(一)貫徹執行水務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水務法治建設工作,擬訂與涉水法規相配套的規范性文件;提出有關水務價格、收費、信貸、稅收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供排水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務規劃。 (二)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水務改革發展相關工作,參與對水務改革發展成效考核;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水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市級水務資金和水務國有資產(國有企業資產除外)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務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征收使用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配置,以及重要區域和境內外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工作,指導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四)指導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貫徹執行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用水總量控制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做好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六)負責全市供水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供水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供水工程建設管理;負責供水安全運行和供水質量監督管理;負責二次供水設施建設運行的監督管理;指導鎮(街道)村(居)供水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排水、污水處理及回用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排水、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管理;負責排入污水管網水質、水量的監測管理;提出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和污水處理服務價格調整意見;負責城市防汛工作;指導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指導鎮(街道)村(居)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 (八)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實施水務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河岸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協調落實、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全市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骨干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協調與落實南水北調、巖馬水庫供水等骨干調水工程運行和后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實施配套工程建設;指導監督鎮(街道)級水務工程的建設管理。 (十)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重點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實施工作;牽頭做好荒山、荒丘、荒灘、荒溝治理開發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編制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貫徹落實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法規,編制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規劃;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查處全市涉水違法事件,受市政府或上級業務部門委托協調處理相關的水事糾紛;負責劃入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涉水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的監管。 (十四)負責指導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務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十五)負責全市水務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的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水務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指導水務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資、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導水務宣傳、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六)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提出意見,負責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照程序報批并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本行業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