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機構設置
(二)名稱:組織人事科(聯系電話:0632-5878009)。
??????職責:負責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工資福利保險等工作;負責局管干部的選拔、考核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考核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民兵預備役和老干部工作。
(三)名稱:財務裝備科(聯系電話:0632-5595608)。
??????職責:負責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負責指導所屬財務獨立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登記、建檔和處置工作;履行內部審計職責,負責對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和國有資產管理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提報裝備配備、購置計劃;負責各類車輛、器材、制服等裝備的購置工作。
(四)名稱:指揮中心(掛督察科牌子)(聯系電話:0632-5878002)。
??????職責:負責全局綜合執法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動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和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實施對城市管理工作全方位、全時段的即時監控;負責“12319”投訴熱線的日常管理和指令派遣工作;負責市長信箱、局長信箱、網絡投訴以及上級領導交辦事項的承辦、轉辦和督查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問題采集、分類、處理和報送工作;負責協調和督促市直相關部門對城市管理問題的辦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監督與評價辦法,并組織對全市各有關單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考核和評價;負責對局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遵守紀律作風規定等情況進行督查,并根據督查情況提出處理建議;負責日常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聯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名稱:法制科(聯系電話:0632-5525111)。
?????職責:負責有關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有關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宣傳工作;負責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并擬定具體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賠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聽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和執法文書的管理;負責擬定重大執法決定的處理建議,并提請集體研究;負責法制教育培訓工作。
(六)名稱:執法管理科(聯系電話:0632-5537369)。
??????職責:負責擬訂局綜合行政執法年度計劃、階段性計劃和專項執法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方面與相關部門(單位)、鎮(街道)溝通聯系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督辦、業務指導、評議考核工作;負責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的梳理與調整;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及錯案追究工作。
(七)名稱:市容管理科(聯系電話:0632-5085757)。
??????職責:負責擬訂市容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鎮容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城市道路攤點設置導則并指導實施;劃分并界定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責任區;負責“門前三包”工作的統籌管理;負責城市公共自行車交通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戶外廣告規劃、設置和招標、拍賣、租賃工作。
(八)名稱:公用事業管理科(聯系電話:0632-5085756)。
??????職責:負責擬訂有關城市市政設施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管理維護計劃;負責統籌、指導環衛、市政、園林方面公共設施的建設、改造和維修工作;參與有關市政設施、環境衛生設施、園林綠化及依附市政設施的各類管線的設計方案審定和竣工驗收;負責市政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的統籌、協調;負責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及其行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生物多樣性工作。
(九)名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聯系電話:0632-5878006)。
??????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程,及時分析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督促局屬各部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安全生產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負責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素質;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做好各類安全資料的匯總歸檔,有關安全信息、報表的統計報送工作;負責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名稱:機關黨組織(聯系電話:0632-5561966)
??????職責: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組織人事科負責。
二、所屬事業單位
(一)滕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系方式:0632-5598775)
?主要職責:市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受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委托承擔行政執法工作,
其主要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城市(城鎮)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文件,并組織實施。
2.行使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城市規劃區內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對在道路上違章停放車輛,駕駛員不在現場或拒絕移走車輛的,可以將車輛拖至不妨礙交通或指定的地點。
8.行使食品監管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涉及資質管理和鄉、鎮人民政府行使的處罰權除外)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住房城鄉建設涉及物業管理、燃氣供熱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國土資源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2.行使建筑業管理(涉及資質管理、建筑節能管理、建筑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除外)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3.行使人防管理(涉密事項除外)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4.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5.行使商務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6.行使糧食流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7.行使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同時,市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行使與上述行政處罰權相關的執法監督檢查權。
(二)滕州市環境衛生管理服務中心(聯系方式:0632-5556278)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擬訂有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并配合做好組織實施。
(2)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參與擬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配合組織實施。?
(3)承擔城市建成區(含經濟開發區)內納入城建管養范圍的主次干道、公共廣場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工作。?
(4)承擔城市主次干道公共廁所、垃圾中轉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5)承擔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體系建設及相關管理服務工作。
(6)承擔城市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工作。
(7)承擔城市糞便收集運輸處置工作。
(8)承擔對城市建成區內黨政機關、部隊、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城建管養范圍內的垃圾處理費、衛生有償服務費、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費征收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9)輔助做好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垃圾的處置執法管理及建筑垃圾運輸行為的事務性工作。
(10)輔助做好承擔城市規劃區內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的監管等事務性工作。
(11)承擔鎮街所屬環境衛生設施管理養護的技術咨詢工作。
(12)完成市綜合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滕州市市政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632-5666667)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做好市政基礎設施的路政管理工作。
(2)承擔管理范圍內的城市主次道路、路燈、橋涵(梁)等設施以及附屬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
(3)做好市政工程及市政設施基礎資料信息的收集和檔案管理工作。
(4)參與制定城市市政設施發展總體規劃,協助組織編制市政設施專業規劃及中長期建設計劃。
(5)提報城市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建設項目的年度使用計劃。
(6)做好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接管相關工作。
(7)協助做好依附市政設施設置各類管、桿、線、網等安全性能審查。
(8)積極做好市政設施和市政工程技術創新和工法研討應用推廣工作。
(9)承擔全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事務性相關工作;依據規定做好公共停車場、路內臨時停泊位事務性工作;做好全市公共自行車站點建設、調度、運營與維護管理服務工作。
????(10)完成市綜合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滕州市園林管理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632-?5692116)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擬訂有關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方案,編制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和保護等政策和規范性文件,并做好組織實施。?
(2)參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參與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各類園林專業規劃;擬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中長期規劃;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3)承擔落實綠色圖章和綠線管制制度具體事務性工作。
????(4)擬訂城市公園、各類綠地和道路綠化的建設、管理、養護工作計劃,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5)配合查處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和蓄意破壞綠化苗木及設施的行為。
(6)配合做好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
(7)配合做好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
(8)承擔城市建成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技術性服務工作。?
(9)組織城市園林綠化應用研究、科普培訓及新成果新技術推廣,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應用。
(10)組織開展城市社會性園林綠化活動。
(11)配合做好對城區內各街道、單位園林綠化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
(12)完成市綜合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投訴及舉報途徑
?投訴受理電話:0632-5597111?郵箱:tzzfzhzx@zz.sah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