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370481/2021-00481
- 主題分類:簡明問答
- 發布機構:政府辦公室
- 成文時間:2021年11月22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21年11月22日
- 標 題:【簡明問答】解讀《關于公布滕州市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的通知》
- 效力狀態:有效
【簡明問答】解讀《關于公布滕州市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的通知》
????提問一:《通知》的出臺背景是什么?
答:2018 年6月22日,《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的通知》(滕政發〔2018〕43號)公布,隨著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推進,市級各部門政務服務職能發生變化,該通知清單時效性弱化,涵蓋內容亟待更新。因此編制最新《清單》,便于公眾知曉、理解政策相關內容,推動政策落地見效。
提問二:該《通知》制定的決策依據是什么?
答: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網上“中介超市”整合運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85號)和《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棗莊市市級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的通知》(棗政字〔2021〕2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在市直各部門(單位)清理規范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的基礎上,編制了《滕州市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同時,要求各相關部門(單位)及時對山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中中介服務項目相關要素進行完善,并實行動態管理。
提問三:請問《通知》印發的目的是什么?
答:建立市級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是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環節,出臺該政策對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全面加強中介服務規范管理,提升政府政務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提問四:如何保障《通知》落到實處?
答:一是抓好清單公開公示。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清單》及時梳理政務事項有法定設立依據的中介服務項目,并在本部門(單位)門戶網站和窗口公開。公開內容包括中介服務項目名稱、關聯的政務服務事項名稱、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及依據、服務時限、工作流程、申報條件等信息。
二是強化清單規范執行。對于自主類中介服務項目(申請人可以自己承擔、也可以委托中介機構承擔的項目)和委托類中介服務項目(由政務服務機構委托有關中介機構完成的項目),不納入《清單》管理,由有關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并通過本部門(單位)網站和服務窗口做好公開工作。
三是實行清單動態調整。現有或已取消的政務服務事項,不得轉為中介服務。今后將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情況和改革要求,對《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嚴控新設中介服務項目,確需新設的,必須進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審查論證,依照法定程序設定并納入《清單》管理。
提問五:《清單》中沒有提到的中介服務項目是否需要提供材料?
答:凡納入《清單》的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均視為符合政務服務受理條件。對未納入《清單》的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將不作為政務服務的受理條件,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且不會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
按規定應由各部門(單位)委托相關機構提供的技術性服務將由各部門單位委托開展,不會增加或變相增加申請人的義務。
六、解讀部門、解讀人及咨詢方式
政策解讀機關:滕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首席解讀顧問:張凱
政策咨詢電話:0632-508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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