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370481/2022-00157
- 主題分類: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政府辦公室
- 成文時間:2022年05月11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22年05月11日
- 標 題:【文字解讀】滕州市司法局解讀《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下放行政處罰權事項工作的通知》
- 效力狀態:有效
【文字解讀】滕州市司法局解讀《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下放行政處罰權事項工作的通知》
2022年5月9日,市政府印發了《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下放行政處罰權事項工作的通知)》(滕政發〔2022〕4號,以下簡稱《通知》),為了便于社會公眾知曉、理解政策相關內容,推動政策落地見效,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為落實棗莊市委、市政府《關于支持鄉村振興示范鎮、特色鎮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和滕州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鄉村振興示范鎮、特色鎮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做實各鎮(街道)綜合執法辦公室,在各鎮(街道)推行相對集中行使城鎮管理、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鎮(街道)范圍內行政執法工作由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具體實施,是落實兩級市委、市政府關于支持鄉村振興示范鎮、特色鎮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推進鎮街開展綜合執法的需要,是加強基層依法治理的需要。鎮街承擔了大量的基層行政管理工作,作為執法一線,如果沒有必要的法定權限,就會缺乏依法治理的依據,影響基層治理效果。此次行政處罰權下放,也是為了滿足現實需要,與推進國家和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法治化的方向是吻合的。
二、決策依據
《行政處罰法》《山東省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棗莊市委、市政府《關于支持鄉村振興示范鎮、特色鎮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和滕州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鄉村振興示范鎮、特色鎮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三、起草過程
市司法局成立了工作專班,積極與市委編辦溝通配合,研究《行政處罰法》《山東省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市委編辦在各鎮街設立了綜合執法機構,司法局先后召開和參加簡政放權工作座談會議、專題工作會議,向市直部門下發了《關于上報擬下放行政處罰事項推進“雙十鎮”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市城鄉水務局、工信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等8個市直部門上報了擬下放行政處罰權事項。在此基礎上,市委編辦和司法局聯合向各鎮街下發了《關于對擬下放行政處罰清單征求意見的通知》,征求各鎮街的意見。
市司法局根據鎮街反饋的意見,對行政處罰事項逐一分析,綜合考慮鎮街承接能力,擬定了《行政處罰權下放事項清單》,進一步征求相關部門、鎮街意見,形成了該《通知》(草案)。經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2022年3月24日,市委副書記、市長周剛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了行政處罰權下放工作,會議同意印發該《通知》。
四、主要內容、重要舉措、目標任務
(一)下放行政處罰權范圍、方式。自2022年5月9日起,由市政府部門行使的26項行政處罰權委托下放至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二)加強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補充基層綜合執法隊伍人員力量,要保持基層綜合執法隊伍穩定性,嚴禁隨意抽調、借調基層執法人員。除必要崗位外,應盡量安排執法人員到一線從事執法工作。要統籌規范基層執法隊伍中的協管員和編外聘用人員,嚴禁執法輔助人員獨立開展執法活動。(三)完善基層綜合執法相關管理制度。市政府相關部門要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基層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執法工作流程和標準,統一規范執法文書等,開展執法人員培訓。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各司法所要加強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依法行政、執法規范和執法監督等工作。(四)建立基層綜合執法協調配合機制。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和協調配合機制。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業務指導,積極協助其開展執法工作,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五、涉及范圍
本次下放8個政府部門承擔部分行政處罰權共26項,全部采取清單管理,委托方式下放至鎮街行使。
六、執行標準
《行政處罰法》及相關行政法律法規。
七、政策亮點、注意事項、關鍵詞解釋、惠民利民舉措
行政處罰權下移,是我市對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的有益探索,將有利于解決上級“管得著、看不見”和基層“看得見、管不著”問題,不斷改善基層相關領域因沒有執法權導致的監管不到位局面。委托方式下放,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受委托的范圍內,依法行使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調查取證、應急處置等行政執法活動,并以市政府相關部門的名義開展行政處罰,由市政府相關部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解讀部門、解讀人及咨詢方式
政策解讀機關:滕州市司法局
首席解讀顧問:韓善忠
政策咨詢電話:0632—5518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