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370481/2025-00532
- 主題分類: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政府辦公室
- 成文時間:2025年02月28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25年02月28日
- 標 題:【文字解讀】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解讀《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
- 效力狀態:有效
【文字解讀】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解讀《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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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公布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滕政發〔2025〕1號)(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全市各級各部門、有關非遺傳承主體更好地理解《通知》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落實,現就《通知》出臺的背景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據
隨著社會的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越來越受到重視。滕州市歷史悠久,文化底蘊豐厚,擁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05]18號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更好地保護和傳承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滕州市人民政府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決定公布第八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并起草了《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起草過程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滕州市人民政府及非遺主管部門組織了專家委員會對全市范圍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了全面梳理和評估,確定了具有代表性、獨特性和歷史價值的項目,并經過多次討論和修改,最終形成了該通知草案。
三、出臺目的
出臺該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對滕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提高全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知和重視程度,促進文化多樣性,推動文化與經濟的融合發展。
四、主要內容
該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確定了第八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包括民間文學、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和民俗等7大類共計46項。
2.規定了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責任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明確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3.提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和傳承的具體措施,包括開展宣傳推廣、加強研究整理、推動傳承發展、鼓勵社會參與等方面的工作。
4.要求各級政府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資金保障和支持,建立健全保護機制,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和傳承。
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的發布,將有助于推動滕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促進文化多樣性的發展,同時也為全市的文化事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本文件解讀機關: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心
解?讀?人:李蔚
政策咨詢電話:1886329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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