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魯政發〔2020〕17號)第二項第14條:“對認定的特色產業集群、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實施綜合評價。評價結果居前10位的,省級財政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