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70481/2022-14417 | 主題分類 |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成文日期 | 2017-07-14 | 發布日期 | 2017-07-14 |
發文機關 | 政府辦公室 | 關鍵詞 | 水體;垃圾;河道;城市水環境;城市水體;社會資本;水體水質;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人居環境質量 |
發文字號 | 滕政發〔2017〕73號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滕州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滕政發〔2017〕7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現將《滕州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
滕州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對黑臭水體整治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魯建城函〔2015〕68號)精神,加快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全面改善我市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根據《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中提出的有關要求,現制定滕州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關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和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大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工作力度,建立綜合治理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深化責任制落實,強化河道日常清淤保潔,加強河道水體水質監測及入河排污口監管,完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打好城市黑臭水體綜合治理攻堅戰;通過健全城市水環境長效管理體制,持續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有效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確保人民群眾居住生活周邊無黑臭水體存在,營造風景優美、環境幽雅、適宜居住的美麗家園。
二、基本原則
(一)明確目標,整體規劃。科學識別城市黑臭水體及其形成機理與變化特征,結合污染源、水系分布和補水來源等情況,合理制定我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的整治目標、總體方案和具體工作計劃。
(二)因地制宜,標本兼治。針對城市水體黑臭成因、區域自然人文環境條件和經濟發展狀況,綜合應用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水體,改善人居環境質量。
(三)生態改善,長效保持。多渠道科學開辟補水水源,改善水動力條件,修復水生態系統,提升水體自然凈化能力,實現城市水環境持續改善。
(四)部門聯動,政策保障。堅持政府主導,強化部門協作,明確職責分工,完善政策體系,鼓勵多渠道融資,健全城市水體日常監測維護管理機制。
(五)強化監管,公眾參與。強化全過程監管,建立水體水質監測、預警應對機制,開辟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信息公開渠道,鼓勵公眾參與,接受社會監督。
三、工作目標
2017年底前:在完成我市城市建成區水體排查的基礎上,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制定整治方案和計劃,完成清河西段綜合治理項目的規劃設計,可研報告和項目手續,啟動項目建設。實現我市城市建成區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組織實施清河灣西段綜合整治項目建設,年底前完成河道清淤、污水管道建設任務。
2018年底前:完成小清河黑臭水體整治項目建設,按照整治方案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組織有關專家對黑臭水體進行評估。
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
四、工作措施
(一)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根據已掌握的情況對城市建成區城市河道、公園景觀湖泊、城市溝渠等水體進行預評估;在初步確定的黑臭水體區域進行民意調查,進一步判別水體黑臭狀況;然后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對所確定的水體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對照《黑臭水體污染程度分級標準》劃分該水體的黑臭等級;編制城市黑臭水體清單,繪制黑臭水體分布圖,清單內容包括:水體名稱、起始邊界、類型、面積、長度、所在區域、黑臭級別、水質現狀、整治責任主體及具體責任人、達標期限等。
(二)加快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方案編制。在系統分析我市黑臭水體水質水量特征及污染物來源的基礎上,結合環境條件與控制目標,篩選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效果明顯的技術方法,初步確定黑臭水體整治的技術路徑,預估所需的工程措施、工程量和實施周期,預測水體整治效果,形成黑臭水體整治方案。具體內容包括:污染源調查、環境條件調查、整治技術選擇、整治工程量預測、整治效果預測等。
(三)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實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編制黑臭水體治理方案,堅持治理為先、管護為主,強化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合理安排工程治理時序,確保整治工程長效運行。具體水體的主管部門和權屬單位,在擬定黑臭水體年度整治計劃時,要堅持高標準,力求一次整治到位,確保后期管護工作長期有效地開展,做到治理工作行之有效。
(四)評估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效果。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和漁業局在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方案制定期間,遴選評估機構。評估機構或相關檢測單位需對治理工程實施前的基本情況做摸底調查,并全程跟蹤工程實施進展情況,為工程實施效果評估提供依據。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完工后,評估機構在連續六個月的整治效果跟蹤基礎上,完成評估工作,評估結論應向社會公示。同時上報市級住建、環保等主管部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是當前涉及民生的大事件,也是為百姓做實事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同志要親臨一線、具體抓。為確保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有序推進,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國土、住建、財政、環保、發改、規劃、水利和漁業、城市管理、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為成員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黑臭水體治理的有關問題。下設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二)明確職責,細化分工。各部門根據職能權限,明確責任分工,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強責任任務落實,確保每項工作高效完成。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市實施城市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編制整治方案;做好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各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我市城市黑臭水體的判定、分級、評估、檢查及上報工作等;對整治后的水體加強日常管護,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研究解決黑臭水體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負責河道、封閉水體垃圾清運、整治,嚴厲打擊垃圾隨意傾倒行為;負責城區沿河居民素質教育,治理垃圾隨意倒河現象,強化垃圾清運管理。市住建局:參與做好城市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程,配合編制工程整治方案,研究解決所屬任務黑臭水體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協調做好清河西段綜合整治項目建設,按時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市環保局:協助做好對城市黑臭水體的判定、分級、評估、檢查及上報工作等;負責排污和自流入河口污染源的界定,并負責工業污染源治理和監管;協助遴選水質檢測專業機構對郊區、城區、礦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單位預評估黑臭水體進行判定與分級;協助遴選具有工程咨詢或環境影響評價乙級以上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組織對整治效果進行評估,并為郊區、城區、礦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單位提供整治工作的技術支持。市水利和漁業局:負責管理范圍內河道綜合整治;在管理權限內制定黑臭水體替換、補充水源方案。負責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核定和水功能區水質監測,加強入污水處理廠和河排污口監管。市財政局:積極籌措黑臭水體整治資金,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有關補助。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實施黑臭水體整治和后期養護,建立以整治和養護績效為主要依據的服務費用撥付機制。市國土局:負責黑臭水體整治土地保障及相關手續辦理工作。市規劃局:明確城市建成區詳細區域范圍,協助做好城區黑臭水體治理專項規劃,辦理責任范圍內項目手續工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水體的排查、預評估、公示和調查問卷工作;對判定為黑臭的水體編制詳細的整治方案,開展整治工作;對整治后的水體加強日常管護,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研究解決黑臭水體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按時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負責河道、封閉水體垃圾清運、整治,嚴厲打擊垃圾隨意傾倒行為;負責本轄區的沿河居民素質教育,垃圾隨意倒河現象治理,濱河緩沖帶工程建設,強化垃圾清運管理、居民徑流污水檢查與治理工作以及各工程建設政策處理等工作。
(三)強化監管,協調配合。各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負責本轄區、本部門的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市城市黑臭水體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將實行“月例會、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機制。同時,將各級各部門的工作任務作為每年政府責任目標的重要考核內容。要強化資金保障,市財政在安排財政預算時要將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建設項目納入保障重點。同時,積極采用和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配套政策,吸引更多社會資本,不斷拓寬融資渠道,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要加強配合,鞏固成果。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各單位要充分履職,堅定不移地完成工作任務,各相關單位要顧全大局主動配合,共同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工作。要按照責任分工,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對城市水體造成污染與破壞的違法行為。建立長期監管機制,鞏固黑臭水體整治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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