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70481/2022-14481 | 主題分類 | 統計 |
成文日期 | 2018-07-30 | 發布日期 | 2018-07-30 |
發文機關 | 政府辦公室 | 關鍵詞 | 普查對象;普查機構;普查指導員;地理信息;普查數據;普查資料;服務業 |
發文字號 | 滕政發〔2018〕52號 | 有效性 | 失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四次經濟普查的通知
滕政發〔2018〕5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18年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為全面落實《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四次經濟普查的通知》(棗政字〔2018〕22號)有關要求,切實做好我市第四次經濟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第四次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
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市情市力調查。通過開展經濟普查,將全面查清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規模、布局和效益,全面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對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推進國民經濟核算改革,更好地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第三次經濟普查以來,我市經濟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第四次經濟普查面臨新的形勢與挑戰,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單位數量明顯增多。2017年底,全市工商注冊法人單位和個體戶達到14萬戶,據測算,2018年普查單位總量在17萬戶左右。二是普查內容明顯增加。此次普查方案增加了企業(單位)資產負債、經濟發展新動能培育和規模以下單位經濟方面的核算指標,同時還增加了反映“四新經濟”、文化創意、體育產業、醫養健康等內容,普查登記要求有了較大提高。三是普查難度明顯增大。服務業單位數量多、變化快,城市經濟特征明顯,大量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分布在城市樓宇之中且變化頻繁。四是登記要求明顯提高。這次普查由普查員使用PAD現場逐戶對普查對象進行地理信息定位,對基本信息和經濟指標進行錄入與審核,由普查對象電子簽名后在線上傳,對普查員專業技術要求顯著提高。
各鎮街、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第四次經濟普查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面臨的形勢與任務,把做好經濟普查作為提高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強化物資保障,依法依規開展普查,確保普查各項工作協調有序進行。
二、全面掌握普查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時間
本次普查的對象,是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普查內容主要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普查工作安排: 2018年主要是做好機構組建、普查試點、普查宣傳、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調、人員培訓、清查摸底等工作;2019年主要是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布;2020年主要是普查資料開發應用和普查總結等。
三、切實加強普查的組織實施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原則,精心組織,優化方式,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工作。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和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利用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服務經濟普查工作的事項,由市綜治辦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方面的事項,由市發改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工業方面的事項,由市經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教育方面的事項,由市教育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和基層自治組織名錄以及相關地名地址信息方面的事項,由市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表彰方面的事項,由市人社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房地產開發、物業配合方面的事項,由市住建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建筑業方面的事項,由市建工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地理信息資料共享和技術支撐方面的事項,由市國土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醫院、衛生機構方面的事項,由市衛計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批發和零售、電商等方面的事項,由市商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服務業方面的事項,由市旅服局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數據管理和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項,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稅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等方面的事項,由市金融辦負責和協調。其他各有關部門也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全力做好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對象有關普查資料的各級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的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在滕中央、省、市屬企事業單位按經濟普查條例及在地統計原則,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鎮街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轄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級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借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并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借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經濟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有條件的鎮(街)也可采用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兩員”不足問題。
四、全力保障和落實普查經費
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分級負責,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并根據普查工作的需要及時撥付,確保到位。各鎮街要幫助普查機構落實辦公場地,配齊各類辦公設備,為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創造良好條件。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報酬由市、區(市)兩級財政共同負擔,各鎮街要按照規定嚴格落實到位。
五、切實提高普查工作質量
(一)依法規范普查,確保數據質量。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實行全程質量管理,全面實施嚴重統計失信企業公示和聯合懲戒制度,推動統計、市場監管、稅務、銀行等部門和單位對企業信用互認。全體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統計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規范開展普查,如實組織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各級紀檢、監察和統計機構要加大對普查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可信。對因工作落實不力影響全市普查工作進度和質量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二)打造現代普查,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五證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門聯動的統計單位名錄庫持續維護更新機制。依托電子地理信息,全面建立完善電子普查區地圖。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全面推廣應用電子簽名,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設備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機采集數據,建立健全統計地理信息系統和基本單位名錄庫的更新完善機制,提高普查數據采集抗干擾能力和數據采集處理效能,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
(三)注重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引導廣大普查對象積極配合普查,如實提供普查資料,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件:滕州市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滕州市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劉 濤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葛全振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楊其朝 市統計局局長
魏 鋒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張 洪 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成 員:宗兆杰 市編辦副主任、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局局長
季心良 市綜治辦副主任
李傳峰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孫衛志 市教育局副局長
廖國紅 市民政局副局長
馬洪光 市財政局副局長
徐 寧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外專局局長
王慎勇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夏繼祥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長
張兆宏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馬洪偉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
張永臣 市商務局副局長
王秀連 市旅游和服務業發展局主任科員
孫 杰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孫清華 市統計局黨組成員、普查中心主任
姜宏建 國家稅務總局滕州市稅務局聯合黨委委員
宋子波 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楊其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不作為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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