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70481/2022-14530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7-30 | 發布日期 | 2020-07-30 |
發文機關 | 滕州市人民政府 | 關鍵詞 | 行業主管部門;清單;職責;服務平臺;職責邊界;政務;審批部門;數據產業;體制機制;相關部門 |
發文字號 | 滕政發〔2020〕18號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
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
滕政發〔2020〕1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著力構建簡約高效便民的行政審批體制機制,加快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關于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導意見》(魯發〔2020〕8號)《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棗政字〔2020〕12號)和《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區(市)審批服務局劃轉事項清單的批復》(棗政復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落實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部署要求,以“精簡、統一、效能、便民”為原則,聚焦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以劃轉事項承接調整到位、優化審管銜接聯動機制、強化信息支撐和行業指導等為重點,統籌協調推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不斷深化,著力構建系統完善、科學規范、權責統一、運轉高效的審批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制定劃轉事項清單。按照市縣兩級劃轉事項基本統一、重點事項審批鏈條完整閉合、集中辦理聯動優勢有效發揮、審批服務效能顯著提升的原則,對照《山東省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劃轉指導目錄》《棗莊市縣級行政許可事項劃轉指導清單》,調整和規范劃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形成《滕州市審批服務局劃轉事項清單》(見附件)。除沒有相關職責權限外的,《滕州市審批服務局劃轉事項清單》中的事項應全部劃轉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對劃轉事項涉及的關聯事項,要按照“一鏈辦理”的要求一并劃轉,并在清單中列明。清單公布后,應保持劃轉事項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經市政府研究確定后,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確保劃轉事項承接落實到位。推動劃轉事項有序銜接,統籌推進劃轉事項交接、人員劃轉、審批系統對接、業務培訓等工作,原審批部門要為同級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規、審批標準、政策指導和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持,“包教包會”。統籌調整劃轉人員力量。要結合事項劃轉工作,在對行政審批服務局人員編制配備情況評估的基礎上,統籌調配行政審批服務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力量,實現職能、編制、人員相匹配,各級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協同做好人員劃轉工作。對新增劃轉事項后工作任務較重的,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從行業主管部門辦理該業務的人員中擇優劃轉人員,確保劃轉事項有序承接、有序運行。涉及重大調整和重大問題,應及時提交本級黨委、政府研究解決。市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要進一步發揮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優勢,深入推進流程再造,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推動行政審批服務提速增效,充分發揮“一枚印章管審批”機制作用。清單之外的事項,由行業主管部門實施,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進駐政務服務大廳,接受行政審批服務局的統一協調指導監督,基本實現“大廳之外無審批”。
(三)優化審管銜接聯動機制。嚴格遵循“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法界定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機構之間的職責關系,逐項理順職責分工,明確職責邊界。結合事項劃轉工作,將劃轉事項涉及的審管界限劃分、調整審批標準和程序的主體等,特別是實行告知承諾制事項的職責邊界,作為重點內容進行攻關,納入職責邊界清單。8月底前,市委編辦要協調指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及相關部門,編制完善職責邊界清單,確保審批監管工作有效銜接。要健全完善審批監管工作會商制度,強化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機構之間的協調聯動。進一步規范審管銜接備忘錄,逐項載明審管職責邊界、審管信息雙向反饋、技術支撐辦理等內容。優化審管信息雙向反饋機制,建立完善審管信息互動平臺,明確推送對象、內容、時限等。優化技術支撐保障機制,對現場踏勘、技術審查、檢驗檢測以及組織聽證論證等辦理環節,結合工作實際,分類分事項明確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業主管部門的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以及職責分工、實施程序、完成時限等。
(四)強化信息支撐和行業指導。加快省、市、縣自建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聯通,推動實體大廳向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延伸,實現全市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線上線下融合通辦。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向行政審批服務局開放自建系統端口和共享數據,提供用戶賬號、密鑰、審批權限等;涉及國家建設系統的,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與省直部門對接,確保事項辦理和數據查詢需求。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劃轉事項實施的監督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制發、轉發與劃轉事項相關的文件,要同時發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相關業務會議、培訓等活動,要通知行政審批服務局參加。涉及國家有關部門終審或者需要省外認可的行政許可事項,需要行業主管部門認證或者說明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是上級創新完善行政審批體制機制,提高審批服務便民化水平的重大決策,是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重要內容。各級各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擔負起深化改革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把這項改革作為打造“少高優強”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來抓,加強改革的總體謀劃和指導協調,健全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改革不斷深化。
(二)強化支持保障。各級各部門要積極配合支持改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預阻礙事項和人員劃轉工作、不得要求行政審批服務局辦理的事項加蓋原審批部門公章。市委編辦負責督促指導各相關部門做好相應機構職能調整、職責邊界劃分、權責清單調整等工作。市司法局負責對與改革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等,及時進行清理。市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負責加強審批服務信息支撐,做好省、市、縣自建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聯通工作。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級各部門要將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納入重點工作督查和巡察范圍,加強督促檢查。市政府辦公室要及時跟蹤改革任務落實情況,適時會同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等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督查督辦和效果評估,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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