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70481/2022-14516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 |
成文日期 | 2020-01-31 | 發布日期 | 2020-01-31 |
發文機關 | 滕州市人民政府 | 關鍵詞 | 生產安全事故;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監管范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發展理念;安全生產領域;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條例 |
發文字號 | 滕政發〔2020〕5號 | 有效性 | 失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通知
滕政發〔2020〕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嚴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通知》(棗政發〔2020〕1號)精神,現就2020年度我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獎勵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各類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一)全市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市政府確定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目標為:杜絕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十二五”期間平均數以內,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控制在“十二五”期間平均數以內。
(二)各鎮街控制指標: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全年杜絕發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
(三)各部門控制指標: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為目標,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強化風險隱患排查管控整治,不斷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項行政審批制度,嚴把市場準入關,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監管范圍內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牽頭或配合做好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打擊取締工作,全年杜絕發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
二、考核與獎懲
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市安委會辦公室按照《關于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個案通報的意見》(滕安發〔2014〕1號)的要求,對各鎮街、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進行督查、通報。
(一)沒有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年終綜合考核結果優秀的單位,評為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鎮街或部門。
(二)沒有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年終綜合考核結果合格的單位,不獎不懲。
(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該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當年評先樹優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1.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之一的鎮街和部門;
2.發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責任事故企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遲報、漏報、謊報、瞞報或未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程序上報事故的鎮街、市直部門和企事業單位;
4.全年累計被市安委會辦公室通報批評2次(含2次)以上、市安委會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鎮街、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在下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指令后,逾期未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
5.年度內對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批準進行生產經營的;對未依法取得批準的生產經營單位擅自從事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的,發現或接到舉報而沒有立即查封取締的行業主管部門;
6.年內在所轄區域或監管范圍內,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經營行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取締并造成惡劣影響的鎮街、部門。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各級領導干部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意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及省、棗莊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大力推進依法治安,加快改革創新,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監管責任,著力強化網格化監管,夯實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提升安全監管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確保不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加快建設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強滕州提供安全保障。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1日
文件文字版:
滕政發〔2020〕5號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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