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370481/2020-00712
- 主題分類: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政府辦公室
- 成文時間:2020年09月30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20年07月30日
- 標 題:【文字解讀】《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滕州市推進“市縣同權”改革 承接落實實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狀態:有效
【文字解讀】《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滕州市推進“市縣同權”改革 承接落實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出臺目的
為落實省、市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要求,打造精簡高效政務生態,深化“市縣同權”改革,擴大縣域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提升發展要素聚集能力,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據
實施“市縣同權”改革是創新完善行政審批體制機制、提高審批服務便民化水平的重大決策,是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重要內容。
根據《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市縣同權”改革調整一批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通知》(棗政發〔2020〕6號)、《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棗政字〔2020〕12號)和《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區(市)審批服務局劃轉事項清單的批復》(棗政復21號)等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實際,建立了《滕州市市縣同權事項清單》(269項)。
三、執行標準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對照《滕州市市縣同權事項清單》(269項),按照“應接盡接”原則,根據行政許可事項不同性質,嚴格貫徹依法依規的要求,積極采取直接承接、設置服務窗口和承接實質性審核權等方式進行承接,切實構建市縣一體化、扁平化的審批體制。
四、新舊政策差異
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將269項棗莊市級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調整至滕州市直部門實施。跨區事務審批權限仍由原棗莊市級審批部門承擔。納入《滕州市市縣同權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事項均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全部進駐服務大廳辦理。各相關部門在與棗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充分對接的基礎上,及時編制、更新有關許可事項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主動在服務大廳窗口公示。
五、惠民利民舉措
實施市縣同權改革后,市縣兩級基本擁有同等受理、辦理權限,群眾既可以按照原有流程到棗莊市級辦理,也可以就近到滕州市服務大廳辦事。群眾到服務大廳申請辦理的,任何部門不得推諉、拒絕。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有關要求,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確保事項調整后,實現所需辦理環節“只減不增”、辦理時限“只減不增”、需申請材料“只減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