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70481/2022-14537 | 主題分類 | 社會福利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發布日期 | 2020-12-31 |
發文機關 | 滕州市人民政府 | 關鍵詞 | 老年人;老年人優待政策;責任單位;半價;濕地;景區;代步;纜車;公共交通工具;政策 |
發文字號 | 滕政字〔2020〕65號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老年人優待政策的通知
滕政字〔2020〕6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老年人優待政策的通知》(魯政字〔2020〕240號)和《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老年人優待政策的通知》(棗政字〔2020〕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優化老年人優待政策通知如下:
一、優待對象
我市及市外來滕的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老年人,不分國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待政策。
二、優待方式
老年人憑居民身份證、老年人電子優待證(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發的老年人優待證中任何一種有效證件,均可享受本通知規定的老年人優待政策。
三、優待內容
(一)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及所有BRT線路。(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發展集團等)
(二)半價乘坐政府投資建設的國有景區內的觀光車、纜車等代步工具。(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微山湖濕地管理委員會等,各鎮街)
(三)優先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藥,需要住院的,優先安排住院;市外老年人來滕旅行期間突發疾病的,醫療機構提供急診“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等,各鎮街)
(四)政府興辦或支持的公園、景點免購門票;社會力量興辦的公園、景點,對65歲以上老年人免門票費,60—64歲老年人實行門票半價優惠。(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微山湖濕地管理委員會等,各鎮街)
(五)免費進入公共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紀念館等場所。(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協、市發展和改革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文化旅游發展中心等,各鎮街)
(六)按照時段免費或半價進入政府興辦或支持的公共體育健身場所健身。(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體育發展服務中心等,各鎮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鎮街要高度重視,把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作為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提升民生福祉、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強化統籌協調,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各項優待政策落實到位。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有關部門、各鎮街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確保老年人優待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市衛生健康局要發揮好指導作用,市委市政府督辦中心要強化督促指導,微山湖濕地管理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科協、市體育發展服務中心、市文化旅游發展中心、市交通發展集團要按照職責分別抓好優待政策落實。微山湖濕地管理委員會、市教育和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體育發展服務中心、市交通發展集團等部門要細化優待標準,明確老年人免費乘坐的公共交通線路、享受門票減免政策的景區、享受觀光車纜車等代步工具半價的景區、享受免費或半價的公共體育健身場所,并在官方網站和景區、場館入口等處向社會公布。
(三)加大經費投入。市財政局、各鎮街要做好有關經費保障工作,并根據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政策調整情況、景點門票以及景區內的觀光車、纜車等代步工具的優待減免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四)確保政策落實。具體承擔優待服務的單位和場所,要按照惠民利民、簡便易行、全市互認的原則,根據老年人的特點,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強為老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要在顯著位置設置老年人優先、優惠及免費的公示牌,確保老年人能夠便利、快捷享受有關優待政策。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充分利用宣傳媒介,廣泛宣傳優待政策、落實措施和敬老愛老助老先進典型,營造優待老年人的良好氛圍。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件文字版:
滕政字〔2020〕65號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老年人優待政策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滕政字〔2020〕65號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老年人優待政策的通知.pdf